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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构建和谐道路运输

——在局2007年务虚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督处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和手段,改善和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监管能力,对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在省交通厅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各级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路运并举,和谐交通”指导思想,全力实施“提速中部、东联西拓”发展战略,加快“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运输产业”步伐,使我省道路运输经济呈现出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实现了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但今年以来,我省道路运输行业接连发生了几起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这些事故和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我们在行业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行业监管,重点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能,狠抓安全生产监管;加强运输市秩序整治,规范运输经营行为;规范运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运输市场和谐稳定,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推进全省道路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理念
    加强道路运输监管能力建设,核心是提高道路运输管理者驾驭道路运输经济的能力和领导道路运输科学协调发展的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不断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可靠的道路运输保障。党的十七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战略思想、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交通部党组提出了      “路运并举、和谐发展”方针和“三个服务”理念,即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是新时期交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是道路运输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对道路运输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分级监管、属地监管、以县为主”的原则,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树立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的科学监管理念,实施科学监管,构建和谐道路运输。
    科学监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的监管,是关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监管,是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出行便捷和生命安全的监管。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的科学监管理念,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其基本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依靠技术支撑、实现队伍保障,其根本目标是保障公众道路运输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健全道路运输法规体系,推进运政执法进程
  (一)营造舆论氛围,呼唤道路运输立法。出台高层次的道路运输法律十分必要,修订《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迫在眉睫。一是形势发展的需要。现行道路运输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仅仅是些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立法层次底,调整范围小,约束力不强,明显滞后于日益开放、活跃的道路运输市场形势。二是健全运政法律体系的需要。有了道路运输法律,才能使部门规章、地方法规有一个遵循的准绳,才能形成一个以法律为龙头的完整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三是加强运政执法力度的需要。有法可依,才谈得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运政执法才能更有硬度和力度。
    催生道路运输法律要有新举措,着力点要放在树立运政形象上。一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刷新工作业绩,赢得社会普遍好评;二要定期召开汇报会,向人大、政协委员和政府通报情况,让他们有感而发形成立法提案;三要经常邀请新闻媒体,特别是党报政刊记者到运政执法第一线采访,让他们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评议工作,在媒体上发出呼唤运政立法的声音,从而形成多层面支持道路运输立法的氛围。
   (二)强化队伍素质,规范运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要有新手段,要坚持 “以人为本”,用机制约束,从抓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入手。一是强化教育机制。着重抓好运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学习十七大精神、交通部党组“三个服务”,大力提倡和发扬无私奉献、勤奋工作、秉公执法的精神,强化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道路运输管理与运政执法相对分离的制度,加强对运政执法的监督,查处运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严格错案追究制度和投拆举报制度,实行运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三是严格自由裁量权。落实《甘肃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定(试行)》(甘交体规法[2007]20号),规范运政执法处罚行为,统一行政处罚额度,充分体现运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道路运输各方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绝运政行政处罚中“讨价还价、执法不公”的现象。四是引入竞争机制。严格控制编制、择优录用。对运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水平、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与他们任职、晋级等相挂钩,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三)理顺执法体系,改善运政执法环境。改善运政执法环境要有新思路。体制不顺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的根本原因,不从理顺体制这个根本问题上解决,执法环境就无法改善。因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切实改善运政执法环境:一是变多头管理为扎口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同一部门承担的原则,跳出部门职权之争的狭隘圈子,建立由政府交通部门统管交通的管理体制,尽快结束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中职权交叉的局面。二是转换运政执法人员身份。使运政执法人员也像海关、公安、工商、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那样具有法定授权,而不是委托授权,抓住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换的契机,争取将运政管理机构列入行政序列,将运政执法人员转换为政府公务员身份。三是职能并轨倡导综合执法。运政执法难,甚至出现暴力抗法行为,问题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受限,缺乏震慑力。同样在道路上执行执法任务,运政执法人员却不具备公安交警具有的某些强制性措施的权力。当前运政执法人员的身份和权限,横比不上公安交警,纵也与其它交通运输形式不可比。民航、铁路、港航都有一支警察队伍,唯有老百姓最经常、最直接、使用率最高的公路却没有一支警察队伍。因此,积极倡导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以运政为依托,由运政、路政和征稽人员为主,组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将公路路政、交通规费征稽和道路运政执法的相关职能合并,整合执法权限,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三、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构建和谐道路运输体系
     积极转变管理职能,切实改变“重收费、重罚款,轻教育、轻监督”的趋向,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执法的重点转移到搞好市场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上去;建立运政软性监管体系,以更加民主、互动和人性化方式监管道路运输市场;强化运政硬性监管体系,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武器,严格市场入和退出,做到软性和硬性监管“两手抓,两手硬”。
   (一)积极推行以质量服务、安全管理、违章违规记录、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合同制度。通过与主要客运企业签定行政合同,以行政合同约定的方式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履行服务承诺。运政管理行政合同作为体现行政的民主性和公平性的有效手段,它所蕴含的宽松、非权力的色彩,更易为道路运输经营者所接受,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规定的“普遍服务”原则的细化,是运输经营者所承担的“普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是对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互益补充,也是运政管理跟进监管措施。
   (二)建立运政管理行政指导机制。通过加强与运输企业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加强对运输经营者的行政指导,采用具体的示范、建议、劝告、警告、鼓励、洽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在专业技术指导方面,重点对中小企业经营者开业前所需要具备的经济、技术、人员条件作出指导意见,指明所缺少的要素,鼓励他们完善条件、规范经营。在信息发布、提示方面,及时将运输市场分析、站场规划、运力市场需求、道路运输方针政策等信息公布于众,正确引导行政相对人的行为选择,以此调控运输市场整体发展规模,指导运输经营者优化资源配置。在行政奖惩方面,通过正面的表彰、鼓励等方式加以褒扬,来引导和影响经营者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对违章经营者通过通报等方式加以警示。
   (三)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强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阶段的监管工作主要是政策性的事前监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供需状况和开业条件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布,对即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者进行政策性指导。严格按照交通部相关法规要求,将客运市场的事前监管重心放在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上,进一步推行以服务质量招投标为主要内容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制度,提高运输市场准入标准,从进入市场的源头上把好车辆关、人员关、服务关、安全关。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武器,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一是强制退出,对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应吊销许可的,坚决吊销,强制其退出市场;二是质量信誉不合格退出,依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对达到退出级别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吊销许可或从业资格证退出市场;三是合同退出,对经营者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退出市场,促进市场运行的良性循环。
   (四)完善绩效考核,确保政令畅通。近年来我们对收到的投诉信访都进行了及时调查、协调,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法律法规下发了文件、作出了处理意见,做到了投诉信访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但是部分投诉处理始终得不到落实,导致了投诉人重复上访,影响了行业形象。因此建议采取动态考核和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运管经费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相挂钩,充分调动各级抓管理的积极性,确保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提高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质量。同时,目前局几个处室同时接收投诉信访,但大多数交由一个处室调查处理,工作协调难度大,人力明显不足。
   (五)创新监管方式,构建诚信运输。一是积极调整监管重心。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破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企业、经营者的传统思想观念,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督、诚信服务上来,认真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经营期限制度和记分考核制度,加强和规范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各类档案、台帐,从基础管理抓起,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二是加强质量信誉考核。完善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建立道路运输市场的诚信考核评体系,把企业诚信善作为配置运输资源的重要条件和市场引导的重要信号,把诚信状况作为从业人员准入和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激励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三是创新监管方式。依靠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省运政稽查信息系统,健全96779监控投诉中心功能,实现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无缝衔接,联结运输的各个环节,保障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水平科学化、制度化、便捷化。在实际工作中对客货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道路运输违章处罚信息实行联网查询,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章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旅客、货主的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六)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平安运输。始终把搞好安全管理作为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水平的永恒主题,作为道路运输管理者的首要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效益和发展的关系,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效益,以效益促发展,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行业“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投入,普及安全设备,抓好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构建平安运输,促进道路运输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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